第(2/3)页 ashley忍无可忍:“请公诉人稍安勿躁,不要在一分钟内多次打断我的发问,这是辩护人的权利。否则我将以有合理理由怀疑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申请回避或者向贵区检察院提出审查你的检察员资格。” 一记漂亮的反击。我不禁准备拍手叫好。 盛锋回答道:“因为不想让妈妈担心,我妈一个人很辛苦。” 唉,不敢看向旁听席,抽泣声越发响亮。 不过这样真诚和发自肺腑的回答,确实能加分不少。 ashley点点头:“嗯,一个人管理盛氏这么大的集团确实非常不容易,稳定一个公司,最重要的找到稳定合作伙伴。你的母亲有没有向你提过什么人选?” 这个问题刚问出口,我生怕审判员都喊停。 “这个我不清楚。” “比如说,利用婚姻来巩固盛氏的地位?” 这回审判员开了口:“辩护人注意不要诱导性发问。” “好的审判长,辩护人只是稍加提醒。” “被告回答一下。” “...有。我妈之前有介绍我和别的公司老板的女儿相亲。” 听到这我可太庆幸把记者都请走了,错过了一出大戏呀。 “那你女朋友怎么办?” “我们...分手了。”盛锋有些哽咽。 “那她什么反应呢?” “...我们吵架吵得很凶。我和她都不想分手,但没办法,现实就是这样。” ashley拿起笔,在文件上打了一个勾,“提请合议庭注意被告人情史这一背景,对本案有重要影响。辩护人发问完毕。” 下面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我对公诉方举出的证据一一进行回应,进展不算顺利但也属正常。 “合议庭,公诉人申请三位证人出庭,现证人已在庭外等候。” 第一位是出租车司机:“我当时十二点左右吧拉了一名乘客,喝的烂醉,拉到了他住的小区里。” 公诉方出这一位证人,目的是证明被告人出现在案发现场。 “是这个人吗?”公诉人指了指盛锋。 “对。” 轮到ashley发问。 “案发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几天了,且当时是大半夜了,你怎么能确定乘客一定是被告人呢?” 出租车司机挠了挠头:“停车的时候我看了一眼,而且路上有灯,还挺亮。因为要收钱,我应该是开了车前的小灯,然后镜子里看到他的。” “他当时穿了什么颜色的衣服?” “我不太记得了。” “那车费是多少钱呢?” “我也不太记得了。” “是过去挺长时间的了,但你记得路上有灯对吧。可那天晚上,盛锋公寓楼下的路灯是维修状态,没有开呢!” 公诉人急得跳脚:“提请合议庭注意,辩护人口说无凭。” 我递上两份材料:“这是路灯维修公司的证明。” 书记员上前收给了合议庭。 ashley不忘小小总结一番:“辩护人有合理理由相信被告人不在案发现场。” 第二个证人是小区保安,被ashley问的有些摸不着头脑,最后只能堪堪地说:“认识盛锋,但那天晚上不确定有没有见过他,有听到呼叫声,但也不确定说了什么。” 第三个证人是被害人。庭审前我反反复复地核对了好几遍,身份证上确实是13岁,但长得也太成熟了吧。 被害人抽抽嗒嗒地描述事情经过,说那天晚上在公寓门口散步,遇到盛锋一身酒气,好心好意过去问问需不需要帮忙,但没想到是噩梦的开始。 我接过话筒开始发问:“事前你认识被告人吗?” “没有。” “晚上十二点你为何还在散步?” “吃了夜宵,想走走消消食。” “十二点多,半夜,一个人,在富人区散步吗?” 第(2/3)页